(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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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一、制定預案的依據
1.法規、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地方消防法規、本單位消防安全制度。
2.客觀依據。單位的基本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3.主觀依據。員工的文化程度、消防安全素質和防火滅火技能。
二、預案制定、演練和實施的職責
單位應當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及專(兼)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在預案制定、演練和實施等工作環節上的職責。
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牽頭成立預案編制小組,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和保持應急準備狀態,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演練,根據演練情況及時對預案進行審查和修訂。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組織員工學習掌握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預案的實施和演練,以確保具有充足的應急反應能力。
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及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具體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值班領導、義務消防隊員應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基本內容和應急程序,并能夠熟練運用。
所有員工都有執行本預案中明確的相關職責的義務。單位的每一名員工都應當熟悉預案中的相關內容,清楚在單位發生火災時應履行的職責,知道自身在單位整體應急預案體系中所處的環節、應采取的行動及應發揮的作用。
三、需要掌握的單位基本情況
單位基本情況應當包括:單位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義務消防隊人員及裝備配備情況。
單位應當將容易發生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通過明確重點部位并分析其火災危險,指導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和演練。
四、設置應急組織機構,明確相關職責
組織機構是為完成救援任務、實現事故應急救援目標而設置的,它是使各種職能得到落實的工具,組織機構的設置應結合單位的實際情況,遵循歸口管理、統一指揮、講究效率、責權對等和靈活機動的原則。筆者認為,單位應設置以下機構:
1.應急指揮部
確定總指揮、副總指揮及成員。
指揮部職責:指揮協調各職能小組和義務消防隊開展工作,迅速引導人員疏散,及時控制和撲救初起火災;協調配合公安消防隊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有消防控制中心的單位,應急指揮部的位置應設置在消防控制中心。
2.義務消防隊(滅火行動組)
確定隊長、副隊長及隊員。
義務消防隊職責:現場滅火、搶救被困人員。
義務消防隊可進一步細分為滅火器滅火小組、水槍滅火小組、防火卷簾控制小組、物資疏散小組、搶險堵漏小組等。
3.疏散引導組
確定組長、副組長及成員。
疏散引導組職責:引導人員疏散自救,確保人員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錯的地點安排專人值守,其余人員分片搜索未及時疏散的人員,并將其疏散至安全區域。
公眾聚集場所單位應把引導疏散作為應急預案制定和演練的重點,加強疏散引導組的力量配備。
4.安全防護救護組
確定組長、副組長及成員。
安全防護救護組職責: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并視情轉送醫療機構。
5.火災現場警戒組
確定組長、副組長及成員。
火災現場警戒組職責:控制各出口,無關人員只許出不許進,火災撲滅后,保護現場。
6.后勤保障組
確定組長、副組長及成員。
后勤保障組職責:負責通信聯絡、車輛調配、道路暢通、供電控制、水源保障。
7.機動組
確定組長、副組長及成員。
機動組職責:受指揮部的指揮,負責增援行動。
總之,單位應當根據單位的組織形式、管理模式以及行業特點、規模大小、人員素質等實際情況設置應急機構,明確人員和職責,并配備相應的設施、器材裝備。
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行動方案
假定各重點部位發生火災,針對預想火情,按照火災處置程序,逐一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行動方案。行動方案是應急預案的最重要的部分,必須具體到每一位參加行動的人員。
1.火情預想
火情預想即對單位可能發生火災作出的有根據、符合實際的設想,是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行動方案的重要依據。其內容如下:
(1)重點部位,主要起火點。同一重點部位,可假設多個起火點。
(2)起火物品及蔓延條件,燃燒面積(范圍)和主要蔓延的方向。
(3)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如可燃液體的燃燒、壓力容器的爆炸,結構的倒塌,人員傷亡、被困情況等),以及火情發展變化趨勢,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等。
(4)區分白天和夜間、營業期間和非營業期間。
火情預想,要在調查研究、科學計劃的基礎上,從實際出發,根據火災特點,參考類似案例,使之切合實際,有較強的針對性,防止主觀臆斷。火情預想還要通盤考慮,各種情況要互相聯系,使之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
2.火災處置一般程序
火災處置一般程序是滅火和應急疏散行動方案的形式要件。
(1)報警:以快捷方便為原則,確定發現火災后的報警方式。如口頭報警、有線報警、無線報警等,報警的對象為“119”火警臺(“三臺合一”的地區為“110”指揮中心)、單位值班領導、消控中心等。
(2)接警:值班領導、消控中心接警后,立即通知指揮部、各職能小組和義務消防隊,啟動應急預案。
(3)處置:指揮部、各行動小組和義務消防隊迅速集結,按照職責分工,進入相應位置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六、滅火和應急疏散計劃圖
計劃圖有助于指揮部在救援過程中對各小組的指揮和對事故的控制,應當力求詳細準確、直觀明了。
總平面圖:標明建筑總平面布局、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水源以及與鄰近單位的關系等。
各層平面圖:標明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滅火器材配置。
消防設施圖:標明各類消防設施。
滅火進攻圖:標明義務消防隊人員部署情況,進攻和撤退的路線,撲救假定火情可利用的消防設施、器材。
疏散路線圖:以防火分區為基本單位,標明疏散引導組人員(現場工作人員)部署情況、搜索區域分片情況和各部位人員疏散路線。
七、預案的檢驗
預案編制后必須經過實地演練的檢驗方可確定。基本的檢驗標準是能否實現制定預案的要達到的目的,即統一指揮,緊張有序,措施到位,效果良好。
公眾聚集場所單位檢驗預案要納入安全疏散時間的概念。安全疏散時間即建筑物發生火災時,人員離開著火建筑物到達安全區域的時間。一般而言,暴露在火災環境下的人員必須在90秒內疏散到安全區域;高層建筑,安全疏散時間可按5~7分鐘考慮;一、二級耐火等級公共建筑,可按6分鐘考慮,其中劇院、電影院和禮堂、體育館出觀眾廳的控制疏散時間按3~4分鐘考慮;三、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可按2~4分鐘考慮,其中三級耐火等級的劇院、電影院和禮堂建筑出觀眾廳的控制疏散時間按1.5分鐘考慮。
如演練的安全疏散時間過長,則要從疏散引導投入的人力、疏散路線的合理性等方面來修訂預案,并進一步考慮人員密度、樓梯的形式、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條件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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